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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禁中佳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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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9章禁中佳味
    话一出口吴铭就知道是自己冒味了,莫说古代,现代也没几家饭店愿意让同行参观后厨,淡笑道:「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继续点菜:「再来个肉生法。」
    单看名字仍是看不出所以然,但有个「肉」字,至少是道荤菜。
    两道菜足矣,光是禁中佳味就卖三百文,还是给王铛头省点钱吧。
    「客官稍候。」
    张三接了食单,王逢贵自回灶房备菜不提,
    不多时,又有妇人来席前卖唱,这回是一对父女组合,老父奏乐,女儿开嗓。
    吴铭本不想再听,但见小姑娘模样乖巧,主要是看在老丈年迈体衰丶讨生活不易的份上,便没将二人打发走。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这回竟然规规矩矩的,没有主动投怀送抱。
    待她唱罢,吴铭随口问:「除了柳词,可还会唱点别的?」
    「奴家入行未久,眼下只学过几首柳词。
    ,
    「入你们这行须先学柳词?」
    小姑娘点头称是。
    不愧是当今华语乐坛唯一的真顶流,柳永的词虽因格调不高而饱受士大夫垢病,可直到北宋末年,甚至比柳三变小了五十多岁的苏东坡都已不在人世时,柳词依然在底层大众中长盛不衰。
    那老丈立刻毛遂自荐:「某会唱几句欧公的词,官人若是不嫌」
    「不必。」吴铭数出五个铜板给这对父女,「去吧。」
    不一会儿,又有卖果子的小贩进店,也不问酒客买或不买,径直将果子挨桌散与坐客,然后得钱。宋人管这类小贩叫「撒暂」,在大型的酒楼食肆里十分常见。
    来此间用饭的食客大多不差钱,通常不会计较这几个铜板。
    吴铭也没计较,拿起果子一咬,险些酸掉后槽牙!
    这时,张三终于端上第一道菜:肉生法。
    菜名教人摸不着头脑,敢情是一道拌菜,
    盘中红丶绿丶黄丶白四色交织,油润光亮。
    主要食材皆切作丝状,其中的红丝和绿丝乍一看以为是红椒和青椒,仔细一瞧,绿丝是酱瓜丝,至于红丝,一时还真看不太出来。
    师徒俩各自品尝。
    入口是和肉相似的咸酸,这也是宋人的大众口味。
    一吃便了然,红丝原来是糟萝下,应该是加了红曲,所以呈现为红色。
    酱瓜的酸醇与糟萝卜的爽脆立时占据味蕾,鲜明的椒香丶温润的蒜香和草果略带凉感的独特辛香彼此交织蔓延,其间还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橘皮清香到底是正店,调料不可谓不丰富。
    只是这肉丝——-应是用大火快速炒制肉色发白,但并未全熟,怪不得叫「肉生法」,肉质倒是不错,事先也用酒醋腌制过,吃不出什麽腥味。
    古代以生肉作并不罕见,在先秦时期甚至是最流行的吃法之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里的「脍」最早便是指切细的生肉,宋人依然喜食生鱼片,其馀肉类倒是很少生吃了。
    吴铭知道国内某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吃生猪肉的传统,但正经餐馆通常是宁老勿生,毕竟肉老一点只是影响口感,半生不熟却有食品安全的风险。
    他搁筷不再食用。
    谢清欢见状,立刻自顾自地分析起来:「这道拌菜的做法并不复杂,将猪肉丶酱瓜和糟萝下切丝,肉丝下锅烹炒后,添入蒜片丶橘皮丝丶草果粉丶砂仁粉丶花椒粉丶盐丶香油和醋拌匀即可。」
    说罢一眨不眨地看着师父。别的不敢说,至少拌菜,她自认为不比状元楼的铛头差。
    吴铭哑然失笑,好家夥,搁这儿预判我是吧?
    预判失败!
    他压根没打算拷打她,这道菜没啥知识点。
    不过嘛,有这样的主观能动性属实难能可贵,值得鼓励。
    吴铭夸她两句:「不错,比起第一次来,进益许多了。」
    「是师父教得好!」
    嘴里拍着马屁,嘴角却扬起一抹得意的弧度。
    怕她骄傲,吴铭紧跟着泼一盆冷水:「你以前是不是吃过这道菜?」
    「没有!」谢清欢斩钉截铁,忽又话锋一转道:「但禁中佳味我是吃过的。这道蜀菜因被选入大内作为御膳,故此得名,东京的川饭分茶没有不会做的。」
    竟然是道宫廷菜,这下不得不期待了。
    李二郎始终不声,只默默乾饭。
    肉生法这道菜师徒俩都浅尝辄止,几乎被他一个人全吃了。
    张三看在眼里,咽了不知多少口唾沫,更加羡慕嫉妒。
    正自怨自艾,忽然看见川饭铛头陆寿亲自端着托盘出来,赶紧迎上去,伸手欲接:「我来吧陆铛头。」
    陆寿横他一眼,张三心头一颤,知趣地缩手。
    陆寿亲自上菜,亮明身份后,正色道:「这道菜乃陆某恩师所创,二十年前的乾元节,曾向宫中进献此菜,幸得今上垂青,选入禁中。还望吴掌柜不吝赐教。」
    乾元节即皇上的生日,每逢重大节日,大内举办宫廷宴饮,都会让民间进献美食,既能满足圣上的口腹之欲,又可展现皇家节俭爱民丶与民同乐的美德。
    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言下之意也很明了:我做的便是正宗,挑刺可得想仔细喽!
    吴铭拱拱手客气道:「赐教不敢当,尊师高名,吴某仰慕久矣。」
    他压根不知道对方的师父是谁,但这不妨碍他吹一波。
    陆寿微微颌首,道一声「慢用」,转身回灶房去了。
    禁中佳味—卖相不太行啊。
    盆中剁成小块的鸡肉浸泡在酱色的汤汁里,鸡肉也被炖煮至深褐色,甚至有点发黑,表面点缀着少许翠绿的葱花。
    单论色泽,肯定是不如肉生法的。
    幸而吴铭不以卖相论好坏,川菜本就不太讲究摆盘,以味道取胜。
    刚才端上桌时,他便已闻到很浓厚的姜味,此时夹起一块鸡肉送入口中,浓郁的姜汁辛香混杂着豆酱丶花椒粉和酒醋的香味瞬间在舌尖上绽开,鸡肉炖煮得细嫩化渣,滋味醇厚,令人食欲大振。
    确实可以啊!
    生姜是宋时极其常用的辛香料,其辣味虽然远不及辣椒,但只要用量够大,也能形成不小的刺激感。
    这道禁中佳味,鸡肉的量在两斤左右,生姜怕是用了四两。而且鸡肉用的是农家散养的土鸡,
    其肉质远非速成的白羽鸡可比;生姜用的应该是上好的川姜,其辛味和香味远比山东大姜浓厚。
    吴铭忽然想起现代川菜中也有一道类似的菜:传统做法的姜汁热窝鸡(不加豆瓣)。
    当然,只是味型比较相似,做法却不尽相同:姜汁热窝鸡的烹饪方法更接近烩;而禁中佳味是一道炖菜,说起来,这道菜倒是很适合用土灶来做·
    谢清欢冷不丁问:「师父觉得如何?」
    「名不虚传,进献给官家的菜确实不错。」
    「敢问师父这道菜用了哪些调料,是如何做的——哎哟!」
    吴铭一巴掌拍她脑袋瓜上。
    你倒考校起我来了,真是倒反天罡!
    谢清欢捂着头痛呼,心里却暗自窃喜:又被师父抚顶啦!寿命增加一百年!
    师徒俩频频动筷,截至目前在状元楼吃过的所有菜品中,吴铭愿称这道菜为第一,甚至比荔枝腰子更胜一筹。
    「二郎,快些吃菜,再不动筷便没了。」
    李二郎还想等吴掌柜和谢铛头搁筷再用饭,但见两人都没有搁筷的意思,也就不再客气,接着大口乾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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