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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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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金人,大名垂于后世,为后人称道。更富有传奇,被人赋予玄幻色彩,各种各样的想象都有。然而,要是问秦始皇当年为何要铸十二金人?
    我想人们会有很多种回答,其中有秦始皇是为了耀武扬威,这种说法在历史上占了大多数。其实,秦始皇之所以要铸造十二金人,是因为他要纪念一个抗羌名将,这就是翁仲。。
    翁仲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与以他为原型的十二金人相比,天差地远。事实上,他对抗击羌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在陇西那些年,羌族不敢犯边,对他很是害怕。
    正是因为如此,秦始皇这才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
    秦始皇此举相当于现代的“纪念碑”,就是为立下大功的翁仲立碑树传,在后世这种说法很流行,并不奇怪。之所以引人遐想,就在于翁仲这个人是个大高个,个子非常高,在古代这种人叫“长人”。
    纵观中国历史,被树碑立传的英雄豪杰不少,可是,如翁仲这般“长人”的却是不多,是这类人中的另类,要不被赋予神秘色彩都不行。
    赢子桓之所以知道这事,是因为他一时好奇,下了点功夫。在另一时空时,赢子桓知道十二金人之事,就在想秦始皇好端端的,为何要铸十二金人?为此,他就去查资料,方知个中原委。
    正是有这种了解,赢子桓乍见翁仲,要不震惊都不成,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我的娘嘞,战国时代的牛人多如狗,神人满地走。又遇到一个牛比得不能再牛比的人物。幸好我的小心肝不错,不用担心得心脏病。”赢子桓在心里转念头,睁大眼睛,把翁仲好一通打量。
    此时离得近了,方能看得清楚,翁仲除了个子又高又大外,还很健壮,一袭宽大的袍衫穿在身上,鼓鼓的。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他的肌肉太过结实造成的。
    整个人就象一把出鞘的天剑,威风凛凛,只要朝那里一站,就有牛鬼蛇神退避之威,怪不得能成为抗羌名将。
    在这之外。翁仲还有些憨憨的,脸上泛着笑容,真的成了傻笑。
    “怪不得秦始皇特别喜欢他,为他树碑立传!”赢子桓把翁仲好一通打量,心里大生好感,大为赞叹。
    “免了。”赢子桓右手一挥,要翁仲免礼。
    “谢公子。”翁仲开口道谢。赢子桓那感觉如同雷霆在耳际轰鸣似的,脑中嗡嗡直响。
    “大个子。”就在这时,只听有人说话,不是别人。正是韩信。
    此时的韩信双眼圆瞪,如同铜铃般,打量着翁仲,跃跃欲试。
    翁仲的目光落在韩信身上。精光闪闪,不住在韩信身上刮来刮去。有些憨憨的道:“你可是要与我比力气?”
    “没错。”韩信重重点头。
    韩信武艺高强,是天下间有名的猛士,生平罕逢敌手,更是从无败绩。
    一见之下,韩信就有手痒,想与翁仲比试比试。
    “瞧你这模样儿,也有些力气吧。可是,要与我比,你仍是……”翁仲一颗硕大的脑袋晃来晃去,不以为然。
    翁仲是天生神力,力大无穷,韩信虽然是天下有数的猛士,真要与翁仲比力气的话,胜负之数还真难说。
    被翁仲鄙视了,韩信更加不服气了,袖子一捋,就要说话,却给赢子桓挥手阻住道:“你们都是勇士,若要交手的话,一个不好,有个闪失,本公子就是痛失猛士。这样吧,你们挽马为戏。”
    所谓挽马为戏,就是和马赛力,胜马多者为胜。
    “妙!”对这处置,众人没有异议。
    赢子桓原本想到了郡守府再说,见两人都是跃跃欲试,很想把对方比下去的样儿,只得打消这念头,道:“就在这里比吧。”
    “好!”一片叫好声响起,众将大是欢喜。
    对于众将来说,见识韩信和翁仲这两个勇士的神力,实在是一件让人振奋的事,要他们不欢喜都不成。
    郡守忙吩咐一句,立时有郡兵赶来五匹骏马。这六匹骏马皮毛光滑,身强体健,一瞧便知是良马。
    “你瞧好了。”翁仲也不二话,上前一步,莆扇大的手掌一伸,左各两手各挽住三匹骏马的尾巴。
    兵士抡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一鞭子,清脆的着肉声响起。
    “聿聿!”一阵惊马嘶鸣,六匹骏马撒开四蹄便奔。
    然而,翁仲的双手如同铁桩似的,不可撼动,任由六匹骏马嘶鸣,就是不能动弹丝毫。
    “好神力!”赢子桓他们看在眼里,大是惊讶,齐声赞叹。
    六匹骏马,全力奔驰,这力道不小。少说也有两千斤,换算成秦国的单位就是四五千斤,这是何等的伟力!
    “好力气!”韩信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丝毫心怯的表情,反而更加欢喜了。
    “开!”就在这时,只听翁仲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如同万千个雷霆在耳际轰鸣,震得人脑海嗡嗡直响。
    翁仲大步朝后腿,六匹骏马被他拉得不住后退,不一会儿功夫,就退了近十步。
    “好!采!”震天价的喝采声响起。
    赢子桓、扶苏、张良,萧何他们个个一脸的震惊之色。
    凭一人之力,拉得六匹骏马倒退,这力道比起拉住六匹骏马又要大得多了。即使韩信这样的猛士,也是心中震惊。
    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见翁仲上前一步,身子一猫,蹲了下来。左右手伸出,按在两匹骏马肚腹上,长吸一口气,大喝一声:“起!”
    腰板一叫力,就把两匹骏马举了起来。两条粗壮的手臂伸直,如同两根擎天柱似的,任凭两匹骏马如何扭动,如何挣扎,难以撼动分毫。
    每匹骏马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算。不下于三百多斤,他一次性举起两匹骏马,这是六七百斤。“力挽三百斤”已经是罕见的勇士了,他竟然是力举数百斤,要不是赢子桓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韩信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赢子桓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赢子桓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张良他们忙跟上。
    赢子桓一边走,一边与翁仲交谈,得到一个让他绝对想不到的消息,翁仲眼下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就有这样的神力,等到他身体处于巅峰时,他的神力又会是多大?光是想想就让人震惊的了。
    翁仲本是陇西本地人,自小就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结实,肌肉如同铁疙瘩似的,就是用木棍砸,他也不觉得疼。
    有如此一个大力士在家,干活就不用愁了,他一个人顶几头牛,到了耕地之时,他拉着梨头飞奔,捷逾奔马。
    尽管如此,仍是让他的父母发愁,不为别的,那就是他太能吃了,比猪还能吃,家里的粮食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他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吃货”,最后成了穷人。
    郡守听说这事后,就把翁仲召入军中,这才解了他父母的燃眉之急。翁仲十二岁就入军了,到眼下已经七年了,在这七年间,他杀死的羌人不下数百,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
    了解了翁仲的身世,赢子桓大是感慨,真是了得,好一条好汉。
    郡守把赢子桓他们请进郡守府,命人送上茶水,陪着赢子桓他们说话。
    “禀大人,羌人入侵。”正说间,一个斥候飞也似的冲了进来,冲郡守禀报。
    “可恶的羌人!”郡守恨得咬牙切齿。
    羌人和匈奴一样,属于游牧民族,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其战力相当低下,不是秦军对手。可是,羌人有高山密林可以依托,进可攻,退可守,时不时就来滋扰秦国,一发现情形不对,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强悍的秦军只能徒呼奈何。
    “损伤几多?”郡守问道。
    “死二十余人,伤近百人,被掳的牛羊骏马猪近千。”斥候忙回答。
    “加强警戒,不要让羌钻了空子。”郡守苦恼的拍拍额头。
    斥候应一声,就要离去,却给赢子桓叫住道:“且慢。”
    “公子可有吩咐?”郡守有些不解。
    “你久在陇西,对羌很是熟悉,你能不能给我说说,羌为何在冬季掳掠?”赢子桓虽然对羌有些了解,并非一无所知,不过,比起久在陇西,与羌打交道的郡守来说,就差得远了。听听郡守的见解,很有必要。
    冬季冰天雪地,天气寒冷,行动不便,就是匈奴也要窝冬了,羌竟然还要前来掳掠,这着实让人想不太明白。
    这问题正是张良他们心中所想,无不是竖起耳朵,准备静听。
    “公子有所不知,羌掳掠主要是在春秋两季,夏冬要少些,却并非没有。”郡守为赢子桓解释,道:“春季是因为窝冬之后,把吃食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前来掳掠,这点与匈奴一样。秋季,羌要准备窝冬,又要大肆掳掠,这也和匈奴一样。夏季,会爆发山洪,垮塌之事层出不穷,不到万不得已,羌不会前来掳掠。至于冬季,羌要窝冬,若是吃食准备不够充足,不够一冬之用,就会前来掳掠。”
    羌和匈奴一样,是游牧民族,其经济极为落后,生产力低下,牛羊这些食物远远不够用。。匈奴虽然同样不发达,很落后,毕竟是在大漠上,有着无边无限的草原,只要肯努力,吃上饱饭的可能性比起羌要高得多。
    而羌不同,羌所在的地方就是现在的青藏高原,那里山高林密,草场很少,而且,交通极不发达。即使再努力,也不可能吃得上饱饭,为了生存。羌就要掳掠。
    赢子桓眉头一挑,道:“眼下已经是冬季了,天寒地冻,羌竟然能前来掳掠,这就是说羌的营地离我们这里不远。”
    羌族和匈奴一样,是游牧民族,其营地非常重要,掳掠不能离营地太远。
    赢子桓这一判断本应该很正确,郡守却是否定。道:“公子有所不知,羌眼下的营地离陇西很远。在春夏秋三季之时,羌会分散在高山密林里放牧打猎。到了冬季,就会集中在西海。”
    “聚集在一起?”赢子桓颇有些意外。
    匈奴到了窝冬之时,也会找一个有水源有不错草场的地方窝冬。却没有集中在一起的事情。因为,在大漠上,适合窝冬的地点不少,没必要集中在一起。
    对匈奴很熟悉的赢子桓,绝对没有想到,羌竟然是如此窝冬的。
    “没错。”郡守重重点头,道:“公子是以匈奴为准绳来衡量羌。那就错了。羌与匈奴相比,最大的差别就是没有那么广阔的草场,不能象匈奴那样找到合适的地点就窝冬。在羌的高山密林里,最适合窝冬的地方只有西海了。西海不仅有水源。还有草场,而且,还不太冷,到了冬季。在这里窝冬最合适不过了。”
    战国时代的羌虽是青藏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却不包括现在的西藏。主要是指青海湖周围的羌。青海湖对于羌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羌赖以生存的核心地区,是其经济的最发达地区。再加上这里的气侯比起高山密林要暖和一些,到了冬天,羌赶到这里窝冬再正常不过了。
    赢子桓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眼里却是精光闪烁,陷入了
    沉思。
    “公子……”郡守原本想说话,见赢子桓陷入沉思,一句话只能咽了回去。
    张良冲韩信和萧何轻声道:“你们说公子又在想什么?”
    “公子此时如此沉思,必然是想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萧何眼中精光一闪。
    “依我看,公子在想如何灭羌之事。”韩信接着说道。
    “灭羌?”一片低低的惊呼声响起,一众人脸上大是惊讶,要不是怕打扰赢子桓,一定是放声尖叫了。
    羌,其实力虽然不如秦国,可以说远远不是秦国的对手,然而,因为其占有地利,秦国奈何不得羌。灭掉羌,解决西北的大患,一直是秦国的梦想,却是不可能实现韩信这话太过惊人了,要众人不惊讶都不成。
    “要是能灭羌的话,哪会等到眼下。”郡守最是明白要灭羌有多难,不住摇头,一脸的不以为然。
    “韩将军,你就如此笃定?”有将领不信。
    “除此无他事!”韩信信心十足。
    “既然韩将军如此有信心,那么,你以为公子会如何灭羌?”蒙武问道。
    “要灭羌并非不可能,只要眼下做好准备,来年春季再大举进军便是。”韩信想了想,道:“羌所在之地虽是高山密林,只要运筹得法,未必不能攻上去。只要大军到了西海一带,就能给羌以致命一击。”
    “有理!”张良和萧何齐声赞成。
    “眼下,我们已经重创了匈奴,匈奴在十年以内不会再度大举南下。我们又灭了林胡、楼烦、楼兰、浑邪、休屠这些异族,再把西域解决了,大秦的国力就会猛增。同时,大秦也就少了后顾之忧。”张良剖析,道:“唯一的后患就是羌了。若是能把羌灭了,大秦就真的再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全力东进,一统天下。”
    这次出兵打匈奴,秦国取得了天大的胜利不说,还解除了后顾之忧,便于秦国集中全力统一天下。要是能把羌给灭了,不仅让秦国拥有更多的骏马不说,秦国的实力会增强,更重要的是,少了后顾之忧。
    “是呀。我也赞成灭羌。”萧何附和一句。
    “就这么办!”萧何的话刚落音,只听赢子桓大声道,然后就见赢子桓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一双眼中精光闪烁,奕奕生辉。
    “公子,你可是在想灭羌?”张良忙问道。
    “没错!就是要灭羌。”赢子桓重重点头:“今冬就把羌给灭了!”
    “什么?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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