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笔趣阁】biquge365.net,更新快,无弹窗!
第140章杨行长(第1/2页)
杨飞云赫然起身,不顾刚刚压下的内伤,强提法力,右手飞快掐了一个法诀,指尖凌空朝那辆车猛然一点。
摄魂指!
只见那李四维像是鬼上身一样,猛打方向盘。
随后整辆车硬生生拐了个近乎九十度的弯,直挺挺地冲下了路边三米多高的斜坡。
车头朝下,重重砸在碎石地上。
李四维的头被撞得脑浆四溅,当场便没了气息。
而那女人虽然也血流满面,但却还有微弱的呼吸。
看到这一幕的人也被吓到了,有认得李四维的人,慌忙朝着李家而去,报丧去了。
也有去找警察的。
而施展完法术的杨飞云喉头一甜,又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他整个人像被抽空了所有力气,颓然跌坐回椅子上,脸色惨白,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
“杨兄!”林意连忙起身绕过桌子,一把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你没事吧?”
“不碍事,只是强行运功受了点小伤。”
杨飞云摇了摇头,从怀中掏出那块已被染红大半的手帕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声音虚弱而沙哑,却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这时茶摊老板快步走了过来。
他刚才目睹了整个过程,那辆车明明直直地朝茶摊冲过来,杨飞云只是抬手那么一指,车子就像中了邪一样自己拐了弯。
“杨师傅,你真系高人啦!”老板双手在围裙上胡乱擦着,那张被灶火熏得黝黑的脸上满是感激与崇敬。
“要不是你出手,我们这一摊子人全都要被撞死。
我老宋头的这条命是你救的!这份大恩大德,我老宋头记一辈子!”
林意听完,先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转为感激中带着几分担忧:
“原来是杨兄救了我。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不过你这伤看起来不轻,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用了,麻烦林先生送我回去就好。”
杨飞云摆了摆手,“我这是经脉受伤,医院里那些西医看不好的,自己回去调息打坐几个周天就能恢复个七七八八。”
“那好。”林意不再多劝,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放在桌上,朝老板点了点头。
“杨兄你指路。”
然后扶起杨飞云,将对方的一条胳膊搭在自己肩上,半扶半架地往茶摊外走去。
老板见状连忙跑回灶台后面,手忙脚乱地把摊铺里所有的鸡蛋全拿了出来,开口道:
“杨先生,这些鸡蛋您拿着补补身体!我这会实在走不开,改天一定亲自上门去看您!”
杨飞云却坚决不收,这让老宋头更加钦佩。
“多好的人啊!”
老宋头端着篮子站在原地,看着杨飞云在林意的搀扶下慢慢走远,眼眶微微泛红。
……
林意扶着杨飞云出了后街,往南边的郊区方向走去。
离开了后街的水泥路面,脚下的路渐渐变成了夯土小道,路两旁不时冒出几处零星的低矮土屋。
很显然生活在这里的人条件都不怎么样。
“杨兄的居住环境还真是恶劣啊。”
林意看着眼前这片到处都是孤魂野鬼荒凉的郊区,啧啧称奇。
这南区的妖魔鬼怪比九龙还要多的多。
远处山林里不但鬼气弥漫,还有浓郁的妖气和尸气。
那应该是月狼老妖的老巢和玄魁所在地。
要是有阴阳眼的人生活在这里,绝对会疯了不可。
杨飞云被他扶着,正准备谦虚几句,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
林意的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周围,但每一次停顿,都恰好落在这片区域阴气最重的几个位置。
林意说“环境恶劣”,或许指的压根不是房子破旧、路面不平,而是这些密密麻麻的孤魂野鬼。
他忽然想起刚才那件事。
李四维的车冲下斜坡,他死了吗?
按照李四维的命数,李家祖坟葬的亦是块上好的风水宝地,可荫庇三代富贵,李四维福泽未尽,命不该绝。
难道……
杨飞云的心跳骤然加速。
他下意识地看向林意,却赫然发现对方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那目光并不犀利,甚至算得上温和,却让他有种从里到外被完全看透了的感觉。
“林,林先生,你……”
杨飞云的声音干涩沙哑,再也无法维持那副从容不迫的姿态,也不再装奄奄一息的模样了。
他确实受了内伤,但绝不至于要人搀扶才能走路。
说到底还是想用这副“舍命相救、身受重伤”的姿态来打动林意。
可现在,这份小心思在林意那道似笑非笑的目光下显得如此拙劣可笑。
“不要紧张。”
林意放开了他的胳膊,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
“你并没有做错什么。
你心里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做。
做了几十年的好事,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做了就是做了。
你身上的功德之力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盛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所谓的平庸命格,只不过是天生没有财运罢了。
但你在风水命理方面的悟性,放在整个修行界都算得上天才级别。
不过,命可不是区区飞龙七星阵就能改的。
当年诸葛丞相在五丈原摆下七星续命灯都没能做到的事,凭什么你觉得自己做得到?
还好你的谋划才刚刚开始,布局未深,你老婆也还没死。
否则一旦你的功德被耗尽,就是你坠入万劫不复之地的时候。”
杨飞云听得冷汗淋漓,后背的衣服在短短几秒内便被冷汗浸透。
当听到“飞龙七星阵”五个字时,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像是被抽掉了所有骨头。
他知道!
他竟然什么都知道!!
杨飞云努力维持了几十年的从容面具在这一刻彻底碎裂。
他以为自己隐藏得足够好,以为自己的算计足够精密,以为自己是那个在暗中操控棋局的人。
可到头来……他连底裤都被别人扒得干干净净。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小丑!
“你到底是什么人?”他的声音沙哑到了极点,甚至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是能改变你命运的人。”林意微微一笑。
“你刚才不是看到了吗?按照李四维的命数,他可不是你现在能杀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40章杨行长(第2/2页)
但他死了——
你的命运在跟我一起时,就已经在开始发生变化了。”
杨飞云身形猛地一震,目光灼灼地看着林意。
“给你一个选择,”林意伸出两根手指,“给我当两个银行的行长,到时候你将拥有数不清的钱。怎么样,够大富大贵了吧?”
“两个银行?”杨飞云愣住了。
安布雷拉最近在筹备开办银行,他在报纸上看到过相关的新闻。
但安布雷拉银行才一个,哪来的两个?
“一个是即将成立的安布雷拉银行行长,另一个嘛——”
林意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是天地银行的行长。”
“天地银行?”杨飞云还没反应过来。
“就是地府的银行,你以后你不但可以管阳间的钱,还能管阴间的钱,开不开心?”
话音未落,一股恐怖到极致的威压从林意身上猛然爆发出来,如同实质的山岳般压在杨飞云身上。
“忘了告诉你,我乃地府冥王,是冥界的九五至尊。现在,告诉本王,你的选择。”
冥王。
这两个字在杨飞云的脑海中炸开,像一道惊雷劈开了他半生以来所有的执念与算计。
他忽然觉得自己以前那些谋划有多可笑——
算计毛小方,飞龙七星阵,借助毛小方和玄魁杀酒井取魔刀,辅佐明主登基……
每一件在他看来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跟眼前这位冥界之主的身份比起来,他苦心算计的一切简直如同儿戏。
得,他现在不需要像祖师爷一样辛辛苦苦辅佐人打江山了,人家已经是现成的阴间九五至尊了。
杨飞云想也不想,直接跪倒在地,额头重重地磕在夯土路面上:
“杨飞云拜见冥王陛下!飞云愿意为陛下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很好。”
林意收回威压,开口道:
“杨行长,你家里我就不去了,你收拾好就去九龙塘林氏别墅找寿伯,他会安排你的。”
说完这句话,林意的身影便从原地凭空消失了。
杨飞云站在那里,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没想到,半辈子的执念竟然能一朝得偿,真正实现了“大富大贵”,而且还得到了地府冥王的赏识。
一朝心宽,天地皆宽。
他那原本充满算计与防备的内心在这一刻忽然间释怀了,像一块压了半辈子的巨石被搬开,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轻松。
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夜空中带着泥土气息的空气,然后缓缓吐出。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眉宇间竟多了一丝真正的宗师气度。
不是刻意装出来的从容,而是发自内心的淡定。
如果马丹娜此刻再看到他,必定不会再觉得他假了。
因为现在的杨飞云,已经不需要再装了。
林意的身影出现在南区山林边缘的一处废弃义庄前。
破败的院墙上爬满了枯藤,大门歪倒在一边,院子里杂草丛生,几口破棺材散乱地摆放着。
这里尸气弥漫,浓得像是有人把一缸墨水泼在了义庄上空。
他走进义庄。
义庄大堂中央停着一口完好无损的黑漆棺材,浓郁的尸气使得四周都结了白霜了。
玄魁!
竟然还是飞僵!
只可惜不是木属性。
他手下已经有了金、水、土三属性的飞僵,还缺木属性僵尸和火属性僵尸来凑齐五行尸神大阵。
因为开着空间屏蔽,所以玄魁并没有察觉到林意的到来。
林意随手打开鬼门关,一道吸力涌出,将整副棺材连带着里面沉睡的玄魁一起吸了进去。
这家伙虽然是满清贵族出身,却颇具民族气节。
而且他成为僵尸以后也从不吸活人血,是一只有原则的僵尸。
把他交给周哀王也算是成了正果。
随后林意的身影再次出现,已站在南区郊外一座教堂前。
尖顶的哥特式建筑哪怕在日光下也显得格外阴森,不愧是告鲁斯的关押地。
他的目光穿透墙壁和地窖石板,看到地窖最深处躺着一具欧式棺材,棺盖上刻着繁复的十字架纹样。
里面躺着一具只剩下衣服和骨头的吸血鬼骸骨。
它穿着伯爵礼服,脖子上挂着一柄银质十字架短剑。
现在的告鲁斯伯爵已经极其虚弱了,如果没人干预,再过个一两年就会彻底化为灰烬。
林意飞到教堂上空,轻轻的打了个响指。
一蓬暗金色的火焰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棺材上。
濒死的告鲁斯伯爵连同棺材一起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火焰来得快,消失得更快,前后不过一秒。
但就是这一秒,暗金火焰的余威从地窖中逸散而出,无声无息地掠过教堂周围的土地。
方圆五里之内几乎所有植被齐齐枯黄,草地化为枯土,土壤中的水分被蒸发得干干净净。
告鲁斯棺材旁的一处地下暗室,一个瘦骨嶙峋的老神父正盘坐在破旧木床上祷告。
他叫夏理逊,是这个教堂的扫地僧,实力不比毛小方弱多少。
但他寿元即将枯竭,全凭一股执念勉强撑着最后一口气。
本命尸火的余威从他身上拂过,他那奄奄一息的生命之火晃了两晃,悄然熄灭。
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最后定格的表情不是痛苦,而是一种奇异的安详。
与此同时,山林深处那片妖气弥漫的区域,月狼老妖正在呼呼大睡。
他本体是一头修炼了数百年的银狼,化形后在港岛也算一方霸主,麾下聚集了大批小妖小鬼。
当本命尸火烧告鲁斯的时候,他的狼毛瞬间全部炸起,心脏像是被一只冰手攥住,浑身血液都像被冻成了冰。
“不好,有大凶!”
他二话不说,从床榻上一跃而起,连铺盖卷都顾不上收拾,化出一道妖风一溜烟钻出了古堡。
他手下雌雄尸妖对视一眼,毫不犹豫地跟在他身后逃之夭夭,连手下的妖兵妖将都顾不上通知。
林意悬浮在教堂上空,看了一眼月狼老妖逃跑的方向,并没有去追的意思。
这家伙名头挺大,但却连刚尸变不久的杨飞云都打不赢,简直就是大妖之耻。
这种水货,不值得他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