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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世界上唯一的光。
可光这种东西,照得越近,影子就越深。
——
长大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作者说:?如果这个网站叫御宅屋,那么它是假冒的,真的是ifuwеn2026.com
因为长大意味着你开始明白一些事,而明白比蒙昧要痛苦得多。
林志文有很多孩子,我是其中之一,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他们有的住在这儿,有的住在别处,有的我甚至没见过面。
我开始知道,林深不只对我好,他对谁都好。
老三老四被接回来的时候,他一样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带他们玩,闯了祸也替他们顶包。
我不是特殊的。
我只是其中之一。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像是小时候,你以为自己手里攥着一颗独一无二的宝石,结果有一天你摊开手掌,发现那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这样的石头路边到处都是。
我开始嫉妒,嫉妒每一个喊他哥哥的人,嫉妒他们可以理所当然地分享他的好。
可我不敢说。
因为我是个怪物。
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而那个人对此一无所知。
——
更让我难受的,是林志文。
他总是先看哥哥。
吃饭的时候,先问我哥在哪儿,过年发红包,先给哥哥,开会见客,带的是哥哥。
哪怕哥哥翘课逃学、打架斗殴、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林志文骂完打完了,最后还是会说一句这孩子像年轻时候的我。
我呢?
我考了第一名,他说不愧是林家的孩子,我谈成了项目,他说虎父无犬子。
我做得再好,在他眼里也只是理应如此。
我开始拼命读书、拼命工作、拼命证明自己。
可不管我跑得多快,抬头看的时候,哥哥永远在我前面。
不,他不是在我前面,他是站在一个我永远够不到的地方,而我只能仰望。
仰望他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东西。
仰望他从来不屑一顾的东西。
我想,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矛盾的人。
我爱他,也恨他。
我想成为比他更优秀的人,又想永远做他身后那个弟弟。
——
和于南的合作,其实比所有人都以为的要早。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场酒局上。
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衫,袖口卷到手肘,端着一杯威士忌站在落地窗前,和周围觥筹交错的氛围格格不入,所有人都忙着敬酒、攀谈、递名片,只有他安静地远离人群。
我认出了他,秦北的人。
他在秦北身边跟了几年,不怎么说话,存在感却很强,圈子里有人说他命好,被秦北看上了,也有人说他脑子好使,立金这几年的项目有一半是他的功劳。
那天我们没怎么聊,他话很少,人很傲。
可我觉得他的眼神很熟悉。
我后来才明白,那是和我相似却又不同的不甘。
我的不甘是向上看的,恨自己够不到够不着的东西。
他的不甘是向下沉的,恨自己被困在一个地方,挣不脱,逃不掉。
真正坐下来谈,是在一家不起眼的茶楼里。
他比我早到,已经泡好了茶,铁观音,第三泡,正是最好的时候。
“我要立金。”他说,“你帮我,我帮你。”
我看着他那张被秦北捧在心尖上、实在是无可挑剔的脸,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不止是我看透了他,他也亦然。
“你怎么知道我要什么?”我问。
他抬眼看我,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你要的东西,和我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是的。
不是钱,不是权。
是让那些人,都看见我们。
那天我们只喝了一壶茶,就把两家百亿集团的命运搅在了一起。
他拿下立金,我拿下万工。
各取所需,互不干涉。
——
我其实不喜欢于南。
说不上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们太像了,两个同样不甘心的人凑在一起,看着对方就像照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丑陋、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