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字号:小

第159章 最终判案!【四千字大章!】

章节报错(免登陆)

一秒记住【笔趣阁】biquge365.net,更新快,无弹窗!


    第159章最终判案!【四千字大章!】
    「对方律师,我请问。」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
    「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徐良身体前倾,眼眸压下,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
    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
    「是偷窃?」
    「是可耻的偷盗行为!?」
    「请正面回答我!!!」
    骤然间。
    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
    但相应的,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
    死者是偷窃
    死者是偷窃!?
    「我」
    张浩面色一变。
    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只想找到个角度。
    眼下,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
    张浩表情严肃,心情紧张,急忙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上,在法理上,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
    「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
    从法例来看,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依旧属于面包店。
    这时候,他人的触碰,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
    但.
    「所以,哪怕只是一块发霉,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死者也不能捡走!?」
    徐良的脸冷下,语气愈发生硬。
    「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哪怕要死!?」
    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
    什麽是紧急避险?那便是在紧急时刻,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
    比如。
    当你被枪顶着脑袋,让你去偷钱,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又或是犯罪团伙。
    又或是快要饿死时。
    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
    只不过死者.
    「根据监控,以及口供显示。」
    「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
    张浩面色一扳,双手攥紧开口道。
    「既不属于紧急避险,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
    还在说偷窃.
    石山揉了揉眉心,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
    张浩提出的角度.哪怕是休庭也不行。
    所以,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
    否则
    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
    想到这。
    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
    而此时。
    徐良也站起身,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厉声质问。
    「那我请问,法理有没有规定.」
    「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法理有没有规定,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
    「有没有规定」
    「乞丐,也是人!?」
    三声质问,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双眼瞪开。
    根据法例来看,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费由官方所出。
    而死者呢?
    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还在朗读时,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
    没错,就像一只老鼠。
    人人喊打的老鼠!
    对方身上的气味,以及他的行为,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
    「不,我的意思是」
    张浩绞尽脑汁,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
    「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并且,你方所说,与本起案子无关.」
    「无关?如何无关了!?」
    徐良步步紧逼,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
    「我问你,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是否识得上面的字!?」
    张浩心头一惊,正欲开口解释。
    徐良却率先开口。
    「不认识!」
    「本案死者并不认识垃圾桶上,那『禁止他人触摸』的字迹!」
    「那我再问,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
    在法例上,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
    一,对方犯罪的后果。
    二,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
    而死者很明显。
    他并不知道这标语,所以,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垃圾桶,而非盗窃。
    「从主观意念上,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
    「对方律师,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没有半分道理可言!」
    徐良生气了,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
    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
    「甚至,这是所谓『莫须有』的罪名!」
    「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
    如果张浩所说,死者的行为被坐实.
    那会发生什麽?
    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
    有的,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
    他们所翻任何一个垃圾桶,都是带有偷窃意念,是违法,是犯罪,是屡教不改!!!
    张浩满头大汗。
    他咽了咽口水,将额头上的汗水抹乾,内心十分焦灼。
    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
    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
    为什麽?
    因为大义!
    没错,张浩看出来了,徐良这是跳出案子,想将他的话抬到一个很高的阶级,用大义来压他!
    想到这。
    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
    「对方律师,我再次重申一遍。」
    「我方的观点为,被审者之所以死亡,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
    他开始退而求其次。
    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
    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
    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
    可在大义面前
    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
    「因此,双方才爆发出矛盾!」
    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
    「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才导致案发亡!」
    「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
    石山没开口,只是高坐在审判席,冷静看着。
    徐良也没管法官。
    他直接开口道:
    「过失致人死亡?」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徐良此时单纯没有用任何法例来辨证。
    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看着张浩,出口便是咄咄逼人!
    「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
    「那麽,从今往后,是否其馀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垃圾桶,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
    「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
    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
    「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张浩道。
    「你有特殊对待吗!?」
    徐良怒道:
    「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连口乾净的水都喝不上,他没偷没抢,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垃圾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
    「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
    「甚至,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你也没特殊对待。」
    「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你却认真对待!!!」
    徐良大声质问,伸手指着对方鼻子。
    「我请问,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还是」
    「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
    「对方律师,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
    此话一出。
    现场顿时精神一震,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
    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
    但眼下经过原告这麽一说.
    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
    反倒是,在宽容被审人。
    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
    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
    「没错,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
    「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是无良律师!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
    「.」
    众人义愤填膺,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
    是的。
    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
    对方没有实证,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唯一的作证便是垃圾桶上的标识!
    可问题也来了。
    有谁会认为,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垃圾桶,觉得他是在偷东西?
    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
    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
    既如此.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
    此时。
    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
    「我」
    张浩语塞,他嘴唇蠕动片刻,终究是没话说了。
    随即陷入沉默。
    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
    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
    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
    但可惜。
    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
    见此。
    徐良深吸一口气,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而是站起身,扫视一圈后,沉声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
    「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从2004年12月13日,我接下这起案子。」
    「到现在,2005年,3月1日,近四个月的时间,我.」
    「没有半分收入,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没有收入?
    话音落下的刹那。
    现场稍稍一愣,下一秒,齐齐错愕住。
    这世界虽然律师可以参与原告,可大多数也是要死者家属花费巨量资金的!
    否则,谁愿意既承担责任,又没有半分好处的给你打官司?
    更别提段飞鹏这案了。
    在案件初,可没有任何一人能认为案子能打赢的!
    接案,便是破坏口碑,纯纯将胜率往下拉!
    直到14号检察院宣布案件由律师进行代理,所有人才感到震惊,纷纷猜测死者究竟花了多少钱,又或是吴勇究竟从哪整来的钱聘请徐良。
    而眼下,对方竟亲口说
    无偿!!!
    「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因,13号晚。」
    「受害者家属吴勇曾跟我说过一番话。」
    「他们这些人,生来就低人一等,自认不是人,甚至是拟人。」
    「从有意识的那一刻,他们便不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因为拥有未来是一种奢望,或许今天会死,也可能明天会死。」
    「唯一的念头,就是活过今天,再活一天,然后继续苟延残喘。」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会有任何尊严!」
    「吃泔水丶和野狗夺食,又或是钻入肮脏的下水道,这些都习以为常。」
    「想活,就得忍,忍不下去便没得活。」
    「我相信,死者在死之前,或许幻想过,他不推被审人那一下,不反抗,忍下去,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等到被审人没了乐趣,或许就不用死,他可以继续像条野狗苟延残喘」
    徐良沉声开口。
    随着他的声音缓缓落下,现场众人竟在没法官管理的情况下,渐渐安静下去。
    直到最终法庭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
    最终.
    「法例赋予他们与公民平等的人格。」
    「即便社会否定他们生存的权利」
    「但我方仍认为.」
    说着,徐良顿了顿。
    他吐出最后几个字。
    「至少,他应当以一个东国公民的身份死去,而行凶者,也将以杀害东国公民被判罚!」
    「如若对方律师依旧固守己见.」
    「我方愿陪将案子进行到底!」
    话毕。
    徐良便将麦克风推到一边。
    他不再开口,只是默默坐在原告席位。
    话毕。
    现场没有一片声音,只是安静着。
    谁都没想到吴勇等人的生存环境竟如此恶劣,与之对比的,又是段飞鹏那养尊处优的环境。
    两者之间的对比,令人感到愈发的沉默。
    被告那边也没说话。
    良久,
    审判席上的审判长石山动了。
    所有人下意识看向他。
    无论怎麽说,双方又或是呈现出怎样的证据,最终,定罪的法官。
    若是对方不认可,哪怕徐良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丝毫作用!
    而石山的态度
    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半分情绪。
    石山看向被告,「被告方,是否还有话要讲述?」
    张浩张了张嘴唇,最终却也是什麽话都没说出来,只是摇摇头,开口道:
    「没有。」
    闻言,石山点了点头。
    「本案,被告方所递交观点,本案.」
    他顿了顿,随即继续道:
    「不予认可!」
    「二审.」
    「维持一审裁决!!!」
    (本章完)
章节报错(免登陆)
验证码: 提交关闭
猜你喜欢: 加入合欢宗后,她每天都吃很好 说我是反派,污蔑竟然成真了! 被女帝和离后,我获得亿万倍离婚补偿 求助:老婆变心了怎么办 官场争雄,从女书记的秘书开始 整个地下世界都听他的,你说他是卧底? 同时穿越:在诸天成为传说 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阴阳鼎 霸总前夫求复婚 终极星卡师 苟在初圣魔门当人材 诸君,该入万魂幡了 被迫旅行 水浒:开局悟性拉满,震惊周侗 三国:我不是刘辩 无限轮回:我才是怪物 拈花问鼎 龙傲天他修无情道却抱着我腰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