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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是不是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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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五章是不是要走了(第1/2页)
    “铁头”张咽了口唾沫,他是练铁头功的,脑袋硬。
    但他觉得,自己的脑袋绝对没有这把铁锤硬。
    “李……李爷。”
    “铁头”张结结巴巴地开口。
    “不是不想交,是手底下的兄弟们要吃饭啊……”
    “吃饭?”
    李剑星笑了。
    他笑起来很好看,露出一口大白牙。
    但在这一周里,血梅盟的人都知道,这个笑容意味着什么。
    那是死神的微笑。
    “我在紫云山庄吃的是大米饭,你们想吃的是人血馒头吧?”
    李剑星突然起身。
    没有任何预兆,手中的铁锤划出一道残影。
    “呼——”
    劲风扑面。
    铁锤悬停在“铁头”张的脑门前,距离只有不到一厘米。
    几根被风吹断的头发飘落下来。
    “铁头”张两眼一翻,裤裆瞬间湿了一大片。
    尿骚味弥漫开来。
    “真没劲。”
    李剑星嫌弃地丢掉铁锤,发出哐当一声。
    “签了吧。”
    “字签了,命留下。”
    “字不签,命带走,但也是横着带走。”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叶玲珑递上了三份合同。
    她穿着一身深红色的风衣,那是血的颜色。
    三个老江湖再也不敢废话,抓起笔,手抖得像得了帕金森,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交权。
    让地盘。
    滚蛋。
    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
    叶玲珑收起合同,看了一眼正在用湿巾擦手的李剑星。
    眼神复杂。
    这一周,李剑星就像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妖刀。
    所过之处,荆棘尽断。
    赵四海的旧部,孙鹰的死忠,还有那些想趁火打劫的小帮派。
    要么跪,要么废。
    血梅盟的内部清洗,比预想中快了整整一个月。
    叶玲珑是个聪明的女人。
    甚至可以说是精明。
    她从小在叶梅身边长大,见惯了尔虞我诈,也学会了如何利用一切资源。
    她很清楚,李剑星不属于这里。
    这个男人身上有股味道。
    不是血腥味,也不是铜臭味。
    是一股淡淡的中药香,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自在。
    那是属于江湖游侠的野性。
    这种人,是关不住的鹰。
    你哪怕给他打造一座金丝笼,喂他最上等的牛肉,他还是要飞回天上去。
    所以,叶玲珑没有在这个男人身上浪费任何感情去挽留。
    她选择了最理智的做法。
    压榨。
    把李剑星这把刀的价值,压榨到最后一滴。
    只要他在一天,就要借他的势,震慑住滨海市所有的牛鬼蛇神。
    让他成为悬在所有人头顶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哪怕他走了,这股威慑力还能残留很久。
    久到足以让她真正掌控血梅盟,培养出自己的死士。
    这就是交易。
    他帮她上位,她给他权力、金钱,或者其他什么。
    很公平。
    叶玲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一遍又一遍。
    可是,当她看着李剑星侧脸的时候,心里某个地方还是微微抽痛了一下。
    那是贪婪。
    是女人对强者的本能依附,也是一个在黑暗中独行太久的人,对那一抹光亮的渴望。
    哪怕知道留不住。
    也想多留一天。
    哪怕多一个小时也好。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二百零五章是不是要走了(第2/2页)
    接下来的三天,滨海市的地下世界出奇的安静。
    因为那把“剑”还在。
    李剑星每天就在紫云山庄里晃悠。
    没事指点一下新招募的保镖,或者在后花园里晒晒太阳。
    但他看得出来,叶玲珑越来越忙了。
    她在疯狂地接收地盘,整合资源,提拔新人。
    她在为没有他的日子做准备。
    李剑星躺在花园的长椅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阳光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睛。
    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
    快一个月了。
    自从被爷爷赶下山,这一路走来,简直比那一本《本草纲目》还要厚重。
    入狱,出狱,当保镖,当保安,开医馆。
    现在又莫名其妙成了黑道大姐头背后的男人。
    “济世堂的灰估计都积了一层了吧。”
    李剑星吐掉嘴里的草,有些想念那股陈皮和甘草混合的味道。
    那是让人心安的味道。
    手机屏幕上,还停留在微信界面。
    没有新消息。
    置顶的那个头像,是一株绿色的药草。
    柳青青。
    京城仁和堂的大小姐,那个追在他屁股后面喊“李大哥”的跟屁虫。
    也不知道她回京城了没有。
    想到这里,李剑星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那是轻松的笑。
    在这个充满算计和杀戮的紫云山庄,显得格格不入。
    “在想哪个小情人?”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李剑星不用睁眼,闻着那股独特的梅花冷香,就知道是谁。
    叶玲珑。
    她今天没穿正装,换了一身黑色的丝绒长裙,开叉很高,露出一截白得晃眼的小腿。
    脚上也不再是那一成不变的高跟鞋,而是一双柔软的平底拖鞋。
    手里端着两杯红酒。
    “想我的药铺了。”
    李剑星坐起身,伸了个懒腰,骨头噼啪作响。
    “还有我的病人。”
    叶玲珑把一杯酒递给他,顺势在他旁边坐下。
    长椅不宽。
    两人的大腿紧紧贴在一起。
    透过丝绒布料,能感受到彼此的体温。
    “济世堂那边,我让人每天去打扫。”
    叶玲珑晃了晃酒杯,红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挂出一道道泪痕。
    “没人敢去闹事,也没人敢收保护费。”
    “那条街上的混混,现在看到济世堂的招牌都要鞠躬。”
    李剑星接过酒杯,抿了一口。
    好酒。
    不比那天的女儿红差。
    “谢了。”
    “这是你应得的。”
    叶玲珑转过头,看着李剑星的眼睛。
    她的眼神很深,像是要把李剑星吸进去。
    “李剑星。”
    “嗯?”
    “你是不是要走了?”
    这句话,她憋了好几天,终于还是问出口了。
    没有任何铺垫,直截了当。
    李剑星拿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
    他没有回避,点了点头。
    “是。”
    “这里不适合我。”
    “我是个医生,手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握锤子的。”
    虽然这几天握锤子的感觉也不错,挺解压,但那不是生活。
    那是生存。
    叶玲珑笑了。
    有些苦涩,又有些释然。
    她早就猜到了。
    从李剑星在这花园里看云彩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这头孤狼要回草原了。
    “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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