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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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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第1/2页)
    “呦呦!”
    就在王野和王富贵检查狙击步枪和牛角弓时,不远处传来阵阵鹿鸣声。
    这让两人惊喜不已。
    王富贵激动道:“这是鹿的叫声,东边方向!”
    “走!我们赶紧走!”
    王野提着狙击步枪,摸了上去。
    唯恐惊扰到鹿群,格外地小心翼翼,连声音都变得低沉。
    约莫走了二百米后,两人终于找到了梅花鹿鹿群。
    王野根据脚印所进行的判断,果真没错。
    这支鹿群一共由十二头梅花鹿组成。
    为首的雄鹿体型庞大,要比其他梅花鹿高出一个脑袋。
    它的犄角如树枝般分叉开来,显得格外威严。
    其中,还有四头小鹿。
    它们今年夏天刚刚出生,来到这个世界才几个月而已,由于还没有完全成年,体型也要小一些。
    “富贵,你悄悄地摸到鹿群的正前方!”
    王野眼睛微眯,吩咐道:“一旦我开枪,受到惊扰的鹿群就会冲向你所在的方向,届时你再利用牛角弓射击。”
    “咱们前后夹击,直接斩断的鹿群两条逃命路线,再加上啸天的加入,这样就可以射杀更多的梅花鹿。”
    王富贵没有回答,而是做了个“OK”的手势。
    接着,朝着鹿群的正前方摸去。
    虽然梅花鹿没有什么杀伤力,但一群梅花鹿的冲击力还是很恐怖的,为了避免自己被践踏,王富贵还爬到了一棵树上,借助茂密的树枝,完美的隐藏起来。
    一切准备就绪,只需要等待王野开枪即可。
    王野稳稳地托着那杆乌黑发亮的狙击步枪,枪管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
    他屏住呼吸,锁定鹿群中那头最为健壮的雄鹿。
    此时的雄鹿正昂首挺立,环顾着四周。
    可惜并没有发现王野。
    砰!
    正当雄鹿将视线转移到王野这个方位时,王野的食指已经搭在扳机上。
    他可以感受着脉搏的跳动,在心跳间隙的刹那,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子弹穿膛而出,划破冰冷的空气,正中雄鹿的脑袋。
    扑通!
    由于子弹的速度太快,雄鹿都没来得及合眼,甚至保持着张望的姿势。
    直到力气从体内被抽离,这才双腿一软,倒在了地上。
    擒贼先擒王,这五个字在狩猎时一样管用。
    只有先将为首的雄鹿射杀,其余梅花鹿才会方寸大乱。
    下一秒,受到惊吓的它们果真朝着正前方跑去,根本顾不上死去的同伴。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在逃跑的时候,故意贴着大树。
    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被射中,简单地说,就是用大树来做挡箭牌。
    砰!
    王野没有停下来,再度开枪。
    枪声响起,紧接着,又有一头梅花鹿倒下。
    另一边,王富贵不甘示弱,等到鹿群进入自己的视线之后,终于拉弓上弦。
    嗖!
    居高临下的射击,再加上距离比较近,即便王富贵的射术再差劲,依旧可以射中。
    箭矢正中其中一头梅花鹿的屁股。
    疼痛没有让它停下来,反而跑得更快。
    不过鹿群在察觉到来自前方的危险后,没有继续前冲,而是猛地扭头,向着左侧跑去。
    因为它们知道后方同样有人在开枪。
    原路返回,还是会被射死。
    可它们根本不知道王野还有帮手。
    “嗷呜!”
    啸天及时出现,从左侧草丛出现,拦住了它们的去路。
    鹿群无可奈何,只得再次调转方向,朝着右侧跑去。
    可啸天却根本没有打算放过它们,锁定那头屁股中箭的梅花鹿,穷追不舍。
    哗!
    啸天纵身一跃,扑在它的身上,咬住它的屁股,锋利的牙齿当场没入其中,就是不肯松口。
    “呦呦!!”
    随着鲜血喷洒而出,梅花鹿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剧痛,忍不住的发出嘶吼。
    不仅如此,还不停地抬起两条后腿,向着啸天踹去,试图将其踹翻,并顺利摆脱。
    可啸天就跟狗皮膏药似的,猛地松口,当场咬住踹来的后腿,并狠狠发力。
    后腿被咬中,梅花鹿就算再想逃跑,也已经有心无力。
    啸天使出浑身力气,不停地晃动着脑袋,还用爪子撕扯着梅花鹿的屁股,硬生生的将其咬翻在地。
    伴随着一声闷响,这头梅花鹿终于倒在了地上。
    它还不断地发出叫声,眼睛望向正在逃跑的同伴,希望可以得到它们的救助。
    可……
    啸天迅速爬到它的身上,雷厉风行地咬断它的脖子,让其再也无法发出声音,眼皮也无力地合在了一起。
    虽然这只是一头还没有完全成年的小鹿,但从啸天的表现来看,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炼,它的狩猎本领已经越发精湛。
    在啸天捕杀梅花鹿时,王野和王富贵还在不断射击。
    为了追上鹿群,王富贵更是从树上跳了下来。
    然而他刚刚跳下来,身后突然窜出来一道灰影,在全速奔跑中,用自己的身体硬生生地将王富贵撞倒,当场昏迷过去。
    灰影没有理会王富贵,速度不减,继续向前冲。
    除了它,其余方位同样也窜出来了一些灰影。
    一共有五道!
    此时的王野和啸天已经离开了原地,正在全速追赶鹿群,根本没有察觉到身后还有猛兽。
    这些灰影没有追击鹿群,而是咬住被王野和啸天捕杀的三头梅花鹿,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拖走。
    它们配合默契,面对体型小的梅花鹿,那就一个人叼着,而面对那头最为健壮的雄鹿,则一前一后地叼着,进行搬运。
    短短五分钟时间不到,它们连同梅花鹿的尸体,全都消失,留下的只有一滩血迹。
    一阵风吹过,此处安安静静,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王野又射杀了两头还未成年的梅花鹿后,这才折返回来。
    他不是不想追了,而是实在追不上。
    梅花鹿不仅速度快,而且非常擅长在树木茂盛的森林里奔跑,而王野面对四周密集的大树和脚下杂乱的地面,根本没办法提速,想要将鹿群追上,更是根本不可能。
    王野一手抓着一头梅花鹿的后腿,将它们拖了回来。
    当看到面前的情景时,当即目瞪口呆。
    “我靠,什么情况?”
    “梅花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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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被射杀的三头梅花鹿呢?”
    “富贵,富贵,你在哪儿?”
    任凭王野如何喊叫,三头梅花鹿都没有出现,王富贵也没有回应。
    王野没有紧皱,表情很是难看。
    他并不是担心王富贵将三头梅花鹿偷偷带走了,因为他对王富贵百分之百的信任,王富贵也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情。
    他只是想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更担心王富贵出现了意外。
    “汪汪汪!”
    啸天嗅到了王富贵的气味,快速奔跑而去。
    王野放下手里的两头梅花鹿,跟了上去。
    来到一棵大树下,赫然看到昏迷的王富贵。
    “不好!”
    王野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他先将右手食指放在王富贵的鼻子前,确定他还有呼吸后,这才松了口气。
    若是王富贵跟着他出来狩猎,反而死在了山上,他真的没办法给王二毛子交代,更是无颜以对。
    “醒醒!快醒醒!”
    王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开始为王富贵做心肺复苏。
    “咳咳!”
    也不知道按压了多少次,王富贵终于咳嗽了起来,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野哥,我没事儿!”
    王富贵从地上坐起来,笑着问道:“怎么样?抓了多少头梅花鹿?”
    “这都不重要,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昏迷?是谁袭击了你?难道是鹿群把你装晕的?”
    王野担心不已,一脸抛出好几个问题。
    王富贵这才回过神来,他揉了揉有些发疼的脑袋,慢慢的回想着,道:“刚才我从树上跳下来,准备追击鹿群。”
    “可是什么身后不知道窜出来什么动物,一下子就把我晕了。”
    “到底什么动物?”
    “我也没有看清!”
    王富贵摇摇头,回忆道:“反正力气挺大的,能够将我这种成年人撞晕,一定是大型动物!”
    “按照你这样说的话,这种动物应该还很聪明,竟然懂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王野拳头紧握,狠狠道:“它们应该也是早早盯上了这支鹿群,结果被我们抢先一步下手了。”
    “奶奶的,我们辛辛苦苦抓到了梅花鹿,竟然被它们抢走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啸天,给我找!必须把它们找出来!”
    “老子要把它们一并射杀了!”
    啸天的鼻子一动一动的,立刻嗅着空气中的奇怪味道。
    王野也没有闲下来,在附近搜寻着可疑的痕迹。
    比较奇怪的是,它们明明在这里出现过,却没有发现脚印。
    好在托运梅花鹿,还是在沿途留下了血迹。
    这正好给了王野跟踪的机会。
    王野将两头梅花鹿强行塞进麻袋之中,让王富贵背着,并跟在后面。
    而他则和啸天沿着血迹,走在前面。
    可能是因为梅花鹿太重,搬运的实在太累,渐渐地,他们终于看到了可疑的脚印。
    “这脚印,有点像老虎留下的。”
    王野望着地上的脚印,面容直接拧巴起来。
    “可脚印这么杂乱,说明不止一头,那不应该是东北虎啊!”
    众所周知,像东北虎这样的丛林之王,都是单独行动。
    王富贵突然道:“野哥,你快看这是什么?”
    闻言,王野凑过去查看。
    只见王富贵从一根树枝上薅下来一缕灰棕色的毛发。
    这应该是那些猛兽搬运时剐蹭到的。
    “老虎崽子!”
    王野看到毛发后,直接脱口而出。
    所谓的老虎崽子其实就是猞猁。
    只是因为长得好像小了一号的老虎,所以猎人们都这样称呼。
    别看猞猁长得毛茸茸的,还怪可爱,但其实非常凶狠。
    它们身手灵活,可以爬树,也可以下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比狼群的战斗力更强。
    “猞猁?是猞猁袭击的我?也是猞猁抢走的梅花鹿?”
    王富贵有些疑惑,问道:“可是,猞猁不都是单独行动的嘛?”
    “一般情况下,猞猁确实是单独行动。”
    “可当天气严寒,实在找不到食物的情况下,它们同样也会抱团。”
    王野一本正经的解释,道:“它们太聪明了,即便再饿,也不敢捕杀人类,目标只是梅花鹿,不然刚才将你撞晕,一定会再将你咬死,连同梅花鹿,一起拖走!”
    王野虽然表面镇定,但内心还是比较惊喜的。
    因为猞猁的皮毛价格可不便宜。
    若是能抓到一两头猞猁,又可以赚上一笔。
    再卖掉之前的紫貂皮毛,就可以买一辆不错的自行车了。
    不过想要抓到猞猁可不容易,它们比梅花鹿还是敏感。
    猞猁与梅花鹿一样,在进食的时候,也会时刻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一旦有风吹草动,它们就会快速逃窜,跑得比梅花鹿更快,还能上树。
    不仅如此,它们还拥有更加敏锐的嗅觉。
    一旦被猞猁嗅到你的气味,你还未靠近,猞猁就已经逃走了。
    想到这里,王野赶忙打开麻袋,双手摸着鹿血,在自己的脸上和衣服上胡乱涂抹着。
    王富贵看得一愣一愣的,问道:“野哥,你这是干什么?鹿血可是大补之物,同样可以卖个好价钱!”
    “用鹿血来掩盖我们身上的气味,以免被猞猁嗅到。”
    “你也赶紧涂抹。”
    说罢,王野还给啸天的身上也抹了一层鹿血。
    顷刻间,两人一犬全都血淋淋的。
    若是他们现在回到屯里,非把村民们吓死不可。
    “搞定!我们继续追!”
    虽然鹿血有点难闻,但是为了能够抓到猞猁,王野愣是强忍着。
    也不知道又追踪了多久,脚印消失了,血迹也消失了。
    王野抬头看向头顶,道:“猞猁带着梅花鹿上树了!”
    这是猞猁的正常操作。
    如此一来,可以防止自己的食物被地面上的猛兽抢去。
    “那我们怎么办?”
    王富贵挠挠头,问道。
    王野回答道:“跟之前追踪紫貂一样,继续追!”
    “虽然它们上树了,但是梅花鹿尸体上面的鲜血还是会滴下来,我们沿着这些鲜血同样可以找到它们。”
    “虽然滴下来的鲜血没有之前的血迹多,但用来跟踪猞猁,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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